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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维高
邹维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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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2005317421886
  • 资格证号:A20053713220330
  • 地区:山东-济南
  • 手机:18605317173
网站公告
  特长: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婚姻继承 劳动争议 交通事故 涉外业务 邹维高,专职律师,中国律师信息港集团(www.5ask.net的创始人、CEO。男,汉族,取得律师资格后,先后工作于康桥律师事务所、众英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众英律师事务所(山东济南)。主攻刑事辩护与代理,知识产权代理。       由于长时间的刑事辩护工作经历,使邹维高律师深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在辩护与代理中,能够结合辩护的经验,寻找到能够最大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达到最有利于被告人诉讼结果的辩护思路。尤其擅长在职务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职务侵占、诈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重特大刑事犯罪(抢劫、杀人等死刑案件)的辩护工作。曾担任过山东特大刑事案件--郑某绑架致人死亡、张某抢劫杀人等案件的辩护人。        现又代理原被告进行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诉讼,包括权属纠纷、侵权纠纷、许可合同纠纷、行政诉讼等。同时,在计算机软件、网络、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动植物品种、新药、驰名商标、地理标记、原产地名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商业秘密等新型知识产权案件。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引起了司法界的密切关注。 ) 附:中国律师信息港集团(www.5ask.net)下设中国律师信息港(www.flxxg.net)、中国律师热线(www.0531ls.org.cn)、法律视窗(www.9wen.net)、刑律网(www.xinglvwang.com)、山东法律咨询网(www.shandongfalv.com)、山东律师维权网(www.148law.net)、山东刑事辩护网(www.sdxsbh.com)、山东公司律师网(www.zwglawyer.cn)、中国劳动争议律师网(www.9ww.org.cn)、济南律师离婚继承网(www.jinanlawyer.net)、济南律师信息港(www.jnlawyer.org)、青岛律师信息港(www.0532.us)、潍坊律师信息港(www.weifang.name)、滨州律师信息港(www.binzhou.us)、德州律师信息港(www.dezhou.us)、济宁律师信息港(www.jining.name)、临沂律师信息港(www.ls58.net)、淄博律师信息港(www.5law.net)、烟台律师信息港(www.148.la)、聊城律师信息港(www.9wen.org.cn)、泰安律师信息(www.mylawyer.sd.cn )、东营律师信息港(www. wipo.cc)、菏泽律师信息港(www. 148.im)、金乡律师信息港(www.jinxiang.org)、费县律师信息港(www.feixian.org)、苍山律师信息港(www.cangshan.org.cn)、平阴律师信息港(www. pingy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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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未向组织提交思想及工作汇报致使该处理决定难以专题研究
详细内容 未向组织提交思想及工作汇报致使该处理决定难以专题研究我1995年10月被单位(国企)停职后(有文件),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没有生活费至今已16年。因停职不是最终处理意见我按《信访条例》之规定,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二十条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的规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 “恢复工作、补发工资”。 若按《奖惩条列》第二十条中最严重的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规定“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从单位1995年10月对我做出停职决定起至1996年4月前没有最终处理结果就应恢复我的工作。 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答复意见却是:“你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企业组织并未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对其做出相应处分,而是做出从轻处理的组织决定,是对其教育与包容,你至今未向组织提交思想及工作汇报,致使该处理决定难以专题研究”。 该回复意见并没有针对我的诉求“恢复工作、补发工资”举证出不予支持的相关法规依据。反而指责我至今未向组织提交思想及工作汇报致使该处理决定难以专题研究,这种说法是没有法规依据的,而我依据相关法规提起申诉维权却得不到支持。这是为什么? 按《信访条例》宗旨:主管部门在解决职工维权问题时做职工思想工作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是应尽的义务,但最终解决问题是应严格依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完成。以未向组织提交思想及工作汇报致使该处理决定难以专题研究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职工维权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党和国家决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人在法律法规框架以外以任何理由阻止职工合法维权,更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打击报复信访人。权大、法大自有公论。请解答谢谢!
地区 山东-济南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询问人 ASK1595313966wpp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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