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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珍
刘松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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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707201011392480
  • 资格证号:
  • 地区:山东-潍坊
  • 手机:1505448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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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下情形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详细内容 以下情形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甲方欠乙方债务20万元,乙方已起诉但未申请财产保全。如甲方在收到传票但未开庭情况下,进行了财产转移。以下三种情形是否属于恶意转移? 情形1、将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过户至其子名下; 情形2、将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过户至亲戚名下(但甲欠该亲戚15万元,有借条); 情形3、将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过户至其父名下(但甲欠甲父15万元,有借条);
地区 山东-潍坊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询问人 leonard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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