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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东
李卫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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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10120101045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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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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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奠徐梗荣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0-08-03 02:12)     点击:418

 

徐梗荣,1990年10月8日出生,家住丹凤县寺坪镇东峰组,生前就读于丹凤中学高三(10)班。
       一个90年出生的孩子,刚满18岁。被我们人民公安刑讯逼供打死或着饿死,我们的办案民警,对一个高中生就象对敌我矛盾一样,假如徐梗荣的舅舅或爷爷在公安局工作,那么他不会死,最起码家里人知道他被关押在哪里了。
       一位目睹了尸检全过程的死者亲属事后如此描述:徐梗荣两个手腕上有清晰的环状伤痕,皮都翻了出来,两只手掌肿得像馒头,鼻腔里全是血,头顶外表皮完好,法医将徐梗荣的头皮揭开,发现很多直径为1.5厘米×1.5厘米的淤血点,头盖骨内的脑子出现水肿。这位亲属问法医,什么情况下脑子才会出现水肿?法医回答,得病或者是受到外力。徐梗荣肠子里是空的,胃里有10毫升左右的液体,糊糊状。一段大约15厘米长的肠子呈黑色。法医剪下12厘米,一提起来,便滴下墨绿色的胆汁状液体,其他肠子为白色。他问为什么会这样,法医解释,这说明死者没有进食,至于持续了多长时间不好认定。另外,死者大腿内部两侧有淤青,切开全是血,小腿上也有淤青。体育特长生死于什么心脏病。
       一个高中生,一个学生,能坏到什么样,他犯错误只是被老师批评的年龄,却被我们的国家机器当敌我矛盾给专治了,办案民警中有人的孩子也可能在上高中,他们对自己的孩子会这样吗,且不说他们多么懂法律,依法办事,人性的良知告诉他们都不能那样对一个孩子。
       做为一个律师,我本应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徐梗荣死的过程,或着声援,或提供帮助,但我深知法律的在我国的力量,知道那些浅在的规则,大概知道民警的办案过程,我汗颜,我真的不愿再说自己是一名律师,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近十年却在具体事情上眼看这公安、检察、包括政府都在杂耍我们而无能为力,法律的价值自由、正义、公平在哪里体现,法律真的只是纸做的。徐梗荣的死法律为他提供不了多少帮助,但他的死却为法律“增色”,在法律课上他将成为绝对的主角,用一个19岁高中生的生命换了一个经典的教学案例,我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
       我的一位老师讲课时开玩笑说当法律不正义时你就哭。清明了,兄弟走好,那些你称之为叔叔的公安、检察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也会死去,但他们肯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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