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北翟路拘留所刑事律师 长宁看守所律师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7-13 12:12) 点击:232 |
上海长宁区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长宁区知名律师事务所 长宁看守所附近律师 会见 取保候审 缓刑 减刑 『上海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6-8183-1342 手机绑定微信】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上海市长宁区政协委员,长宁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民盟上海市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职业生涯导师,曾获得2009-2012年度长宁区优秀律师称号,2008年入选“长三角优秀企业法律顾问”。2009年获得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获长宁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3年担任上海通路连锁产业研究员。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阅历丰富,思维敏锐,擅长于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思路和方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项目投融资、劳动关系管理筹划、婚姻继承、房地产等法律事务。 『海耀经典成功案例』 ※律师代理涉外盗窃案一案,经律师的辩护此案定性为涉嫌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在刑事侦查阶段结束。 ※律师代理某诈骗罪被审查起诉,当事人在侦查阶段被认定为主犯,经律师努力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仅对个人涉案金额负责,最终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代理寻衅滋事致被害人轻伤,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嫌疑人有自首、立功情节,判处被告人缓刑。 ※委托人施某被诉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在律师的努力下委托人免责,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损失。 ※委托人金某以非法经营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律师通过专业辩护使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对金某有期徒刑2年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由48万元改为5万元。 ※林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建议林某刑期是5-6年有期徒刑,经过律师的辩护法院最终采纳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林某缓刑。 ※张某因寻衅滋事罪同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事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其行为不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最终无罪释放。 『上海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6-8183-1342 手机绑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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