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律师网站
http://lawyer.fabang.com/u/wangzhi0085/
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风采
律师文集
留言
联系方式
一对一咨询
我的咨询
律师资料
王智律师
给我留言
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加黑名单
加载中...
执业证号:
22092004110127
资格证号:
地区:
四川-遂宁
手机:
13982571669
网站公告
时间
单位
1985.8-1989.8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筑路一处
2004.8
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
其中
1989.8-1991.12
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专科)
自修
证书登记第170003号
1998.8-2001.12
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自修
证书编号:65510902992802573
2000.9
取得工商管理初级职称
证书编号:510801544100121947
2002.9
取得工商管理中级职称
证书编号:510802543102026785
2004.9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职业证号:A20045109030361
2004.11
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执业证号:512104300100048519
2006.6
取得律师执业证
执业证号:22092004110127
联系电话:13982571669
0825-2287786
QQ号码:185311423
曾经长期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具有处理合同、借贷、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工伤、劳资、婚姻关系、损害赔偿,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以及企业和个人资信调查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诚信、敬业、务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是我不懈的追求.
分类
网站文章
搜索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张锐
友情链接
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
一对一咨询
标题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规定?
详细内容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规定?请问:“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发现确有错误,需重新鉴定的,应提交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由鉴定委员会决定撤销原鉴定结论。”的规定出自哪个规定?
地区
四川-遂宁
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纠纷
询问人
ASK1415591474tag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