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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六个月再起诉可以判离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0-15 16:51)    点击:733

分居六个月再起诉可以判离婚吗?

  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0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规定的条件的限制。”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六个月内发生新情况,原告有新的理由,则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受理。

  我国法律并无第二次起诉离婚必定判决离婚的规定,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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