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琴今年88岁,我想落叶归根回到我与丈夫共同生活十余年的老宅子,老宅子建于1894年左右约400平米(现所在北京市海淀区),内有南北房各两间半前后套院,是太爷公(王德成)所建。太爷公有两男一女,(一儿一女幼年病亡),另一儿(王玉)婚后有三男一女,大儿子(王祥1990病故)婚后生有两男三女。二儿子(王云1989年病故)生有五男一女,(王云在解放后已在村里有房宅)。女儿(王如2009年病故)生有一女。三儿子(王林1987年病故)生有四女一男。如今太爷公的儿子孙子都相继去世,仅存三孙媳妇我一人建在。回家后发现整个村被国家占地拆迁征收了,房子没了,太爷公建的这所宅子一直由大孙子(王祥)一家人住着,后来他的二儿子(王兰坡)一家人居住,1990年大孙子(王祥)病故,死后没多久他的二儿子(王兰坡)擅自将百年老宅子拆除重建,并将房产改到他名下,除他一家五口人居住,其余十几间房屋全部出租,2011年初国家占地征收,分得九套楼房和现金,他都归为己有。当初我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我爱人单位分工房一间,1957年我们从老宅子里搬出来。我们都是太爷公(王德成)的孙子,太爷公留下的这份祖业产我们是否都能继承,还是只有他(王兰坡)一人继承,他擅自把房产改为他名下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我是否能继承我丈夫的那份家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