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1-08-23 08:36) 点击:440 |
根据黑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黑龙江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6.5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83.9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10.7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91.2元 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535元(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