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能1963年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曾在中学任教。1992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工作,1997年介入乡镇企业、国有资产重组及企业合资、合作、股权转让工作。自从事律师业务以来,曾成功办理了各类案件数百起,特别是对某省当事人五度上访公安部和国务院,国务院二次批示,责成省委处理;公安部三次批示,责成省公安厅予以处理的某省某某市交警支队执法违法案件的成功办理,从而结束了该当事人长达五年之久的展转京访历程。在参与的企业改制工作中,成功办理了某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重组和某某县百货公司等国有资产的重组工作。在办理企业并购、股权转让、合资、项目合作工作中,曾成功办理了某台商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的财产继承及企业股权转让和永裕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并购境内企业,并经国家商务部批准设立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第三军医大学某附属医院某某项目的融资租赁等业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