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成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公司账款的分析及讨债的技巧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1 14:06)    点击:570

  公司账款的分析及讨债的技巧

  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账款分析:

  应收账款融资无疑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此种融资模式意义重大。

  首先,与银行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融资手续简单、风险低、时间短。企业在日常运转过程中,经常会由于突发事件的出现,在短期内急需周转资金。因此,凭借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企业就可以迅速筹措到短期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其次,应收账款融资有利于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尽管应收账款属于流动资产,但是变现能力较差。而应收账款融资可以把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提前变现成现金或银行存款,盘活了企业的资金,从而提高了整个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应收账款融资能够获得更为理想的资本结构。如果采取无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模式,银行将买断企业应收账款,收款风险大大降低,并且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是应收账款的减少和货币资金的增加,负债并没有任何变化,更有利于财务结构的优化。

  当然,银行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收取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费,成本较高。   另外,对于银行来说,他们更愿意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这样一来,风险就完全转嫁给了企业。因此,对于企业来说,他们不但要承担较高的应收账款融资成本,还要承担到期付款人不能付款的风险。更有甚者,商业银行或代理机构在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通常都要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

  而应收账款融资最致命的弱点是,它和应收账款的质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应收账款本身存在问题,那么银行接受此类应收账款融资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讨债技巧: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可能还要感恩戴德,感谢你还了钱,珠海巨人集团就是这类的典型,这也是逃债的最高境界;另有一类是属于“狸猫换太子”型的,对于你送的货,让企业员工去签收,过一段时间把那人解雇了,你找上门去,他翻脸不认人,说根本没收到货,你对他也无可奈何;还有一类这样的人,天天喊穷,追得急了就给你一点,总是这样不死不活的跟你拖下去;还有一类是逃债中最无赖的,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实在不行,溜之大吉。

  了解逃债者的逃债方式,只是追债的第一步。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最好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业追债的最高目标。企业在发生业务联系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这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了解对方企业资信,要先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这是了解对方企业资信的必备工作。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实地考察对于生产型企业是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但有些地方官商勾结非常严重,通常的风险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代理过这样的案例,一外商与某地政府合作开设一大型设备生产厂,利用当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块建厂房,工程款是施工队垫资的。建好后用厂房融资租用设备,向我当事人招揽业务,向其供货,像这样的小供应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结后60天付款。在供应了几十万元的货后,对方只支付了几万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起诉后,法院判决该设备生产厂支付欠款,对方却已无财产可以执行。设备和厂房均被抵押,施工队和供应商天天找他们要钱,当地政府要我们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当我们要求法院判对方破产清算时,法院却迟迟不予立案。我们知道法院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压力。面对这样官商勾结的逃债,通常的防范措施无济于事。所以,当企业了解到对方有政府背景时,应更加具体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从事。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成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私人律师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成律师,王成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成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01834988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成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岸区律师 | 南岸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成律师主页,您是第1517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