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不要轻易诉至法律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2-10-18 17:23) 点击:377 |
邻里纠纷不要轻易诉至法律 相邻权纠纷非常普遍,在农村主要表现为盖房过界、围墙占地、房檐滴水、胡乱排水等等。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占用公共部位、非法装修、私搭乱建、噪音扰人等方面。此类纠纷不大,但处理起来有很大难度,采取诉讼后,需要很长时间,若涉及鉴定,不仅时间长,费用大,而且最终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试举两例。 案例一,某小区二楼住户装修,装修工人捣破下水管道,导致一楼天花板渗水,墙角出现水痕、霉斑。一楼住户要求二楼维修,维修标准要符合一楼原有的水平,二楼担心照此标准费用过高,遂以一楼过水可能与其堵塞阳台上的雨水槽,导致雨水渗漏,因此拒绝赔偿。双方遂诉至法院。因双方对造成房屋毁损的原因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委托同济大学进行鉴定。此案从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因各种原因先后更换三个合议庭,历时尽两年一审才告结束。一审判决双方都不服判,分别又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执行人员感觉难以执行,以致久拖不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可谓耗时耗力,身心疲惫,更加恶化了邻里关系,双方常因一点小事骂不绝口,甚至大打出手,纠纷并没有因判决而化解。 案例二:楼上孩子顽皮,不时会敲击地板发出声响,楼下住户难以忍受,多次警告无效后,老头终于控制不住,敲开门后给了孩子一巴掌。孩子的爷爷不干了,两个老头练开拳脚,打的不亦乐乎。警察到场调解无果,双方诉至法院。楼下无法举证楼上制造噪音,败诉,此后一直担心楼上什么时间再弄出声响。楼上虽胜诉,但孩子心里留下了阴影,时时担心楼下的大爷会突然过来给自己嘴巴。双方都长期处在不安、焦虑中。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利用诉讼解决邻里纠纷弊端太大,无法做到案结事了,反而会拉大邻里距离。通过我们对大量邻里纠纷案件地分析总结,发现邻里纠纷起因非常简单,甚至微不足道,但当受害方向对方提出时,侵害方怕承担责任,往往会推诿敷衍,甚至恶语相向,导致矛盾升级。其实侵害方应该知道,受害方提出问题时,可能已经忍了很长时间,若此时得不到一个积极回应,心中长期积累的怨恨就会一下子爆发出来。而作为受害方,在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要第一时间向对方提出,不要期望侵害方自行纠正,长时间地等待反而会让侵害方认为理所当然。相对侵害方而言,要知道因自己的行为已经给对方造成麻烦或伤害了,因此态度上更应积极主动,推诿拖延不仅不能减少自己的责任,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笔者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情,就很好地证明了积极主动面对矛盾,反而更容易解决:笔者晚上洗衣机洗衣服,排水管没有安装好,导致水漫金山,不仅自己家地板全是水,也渗漏到楼下房间里,其天花板、墙壁、地板上全是水痕。事情发生后,笔者主动到楼下赔礼道歉,解释造成漏水的原因,并积极与房主协商赔偿事宜。楼下房主听了笔者解释,非常理解笔者是无心之过,遂明确表示不需要笔者赔偿,并一再宽慰笔者不要把此事往心里去。双方的积极主动,互相谦让,成功化解了矛盾,避免了纠纷,也更加促进了邻里间的和睦。 ————上海夜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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