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3-14 09:50) 点击:147 |
借条
为购买房产,今通过银行转账向XXX借到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月利率1%,于XXXX年XX月X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XXX(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日 赵晓慧律师电话:13842020587(同微信)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