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父亲和某人发生车祸,在6月18日,现在我父亲已经康复出院,对面司机没有受伤,对方有一个乘客受到轻伤(医院检查费用348.64)。交通大队责任判定,我父亲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父亲已经花去医药费12558.17,车辆定损2209,对方车辆定损2865。去交通大队调节,对方不愿意先自己拿钱再去保险公司赔付(双方都有交强险),一定要交通大队出具调节书,请问我该如何让他拿出他应该赔付我们的部分,起诉至法庭要什么材料,需要大概多少钱(律师费用起诉费用或者其它费用),怎么强制执行(对方就是想不拿自己的钱,已经很明确了,私底下碰面7回了),请好人回复我,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