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唐青林
唐青林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唐青林律师,北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湖南邵阳人。在商业秘密领域,唐青林律师办理过大量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刑事案件,在办理商业秘密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多次为众多企业和多所大学举办的总裁班、MBA班讲授《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课程。

 唐青林律师在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其关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观点多次被《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等全国专业性媒体广泛报道。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与于某某、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5-08 16:50)    点击:188

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与于某某、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沪二中民五()初字第24

  原告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甲,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于某某。

  告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乙,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某某、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042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冻结被告于某某、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776,079.03元,或查封其相等价值的财产。为此,原告提供了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帐户(03806808XXX00053100002)中的定期存款人民币776,079.03元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原告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帐户(03806808XXX00053100002)中的定期存款人民币776,079.03

  二、冻结被告于某某、被告上海XQ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776,079.03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4,400.40元,由原告上海GL阀门机械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李国泉

     审 判 员  袁秀挺

 

代理审判员何 渊

   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李晶晶

 

网站编辑注:

1)唐青林律师是商业秘密法律领域专家型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唐律师办理过大量涉及商业秘密法律的民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在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成功取得有利裁定。欢迎与唐律师就商业秘密法律事宜联系。邮箱:18601900636@163.com,电话:18601900636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所有判决书都是公开的。但出于当事人、代理人的商业秘密及商誉考虑,本网站对相关主体均尽可能做了字符替代或隐名处理。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本站联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唐青林律师提供“公司法务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公司设立  公司变更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唐青林律师,唐青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唐青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019006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唐青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唐青林律师主页,您是第5845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