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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林律师,北京商业秘密专业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湖南邵阳人。在商业秘密领域,唐青林律师办理过大量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刑事案件,在办理商业秘密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多次为众多企业和多所大学举办的总裁班、MBA班讲授《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课程。

 唐青林律师在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其关于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观点多次被《知识产权报》、《科技日报》等全国专业性媒体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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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诉韩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4-16 09:05)    点击:111

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诉韩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浙杭知初字第152

  原告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某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肖希、楼奇,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韩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韩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一案中,原告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在本院通知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免交申请,不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某某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杭州BH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张 政

代理审判员 俞剑飞

人民陪审员 欧林宏

年四月八日

书 记 员 张天马

 

网站编辑注:

1)唐青林律师是商业秘密法律领域专家型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唐律师办理过大量涉及商业秘密法律的民事、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代理商业秘密案件在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并成功取得有利裁定。欢迎与唐律师就商业秘密法律事宜联系。邮箱:18601900636@163.com,电话:18601900636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所有判决书都是公开的。但出于当事人、代理人的商业秘密及商誉考虑,本网站对相关主体均尽可能做了字符替代或隐名处理。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本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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