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证据作用有多大?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10-15 16:49) 点击:854 |
“捉奸”证据作用有多大? “婚外情”已成为当代夫妻感情的最大杀手。根据我们2004年代理案件的统计,目前由于第三者导致离婚的比率已占到整个离婚原因的60%以上。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基本成为无法维系夫妻关系的根本原因。婚外身体及情感出轨,已成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夫妻一方婚外性行为对另一方的情感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必然会造成另一方的精神痛苦,有的甚至导致自杀。 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同居要求两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有连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这个期限一般会被定义为3个月以上。而通奸行为,可以发生在1个小时内,时间上、手段上、方式上的大相径庭,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证明同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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