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论一起故意伤害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20 11:12) 点击:308 |
冲动的惩罚——论一起故意伤害案 作者: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唐琳君律师 做律师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案例,每一个案例其背后都隐藏着人性的弱点。我一直想写这个案件,它不过是人们恶劣情绪下的一时冲动,可是其结果却是两败俱伤。就像北京著名的摔婴案一样,如果当时那个抱着孩子的妈妈能够退让一步,少跟二个大男人吵架; 如果当时二个大男人不是情绪失控,一时冲动,也许这个妈妈不会失去自己的孩子,凶手韩磊也不会被判死刑失去自己的生命。而为什么,社会上这么多人总是怨天尤人,觉得全世界都欠了他的。又是什么导致了一个又一个本可以避免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其实我的内心也没有答案。 冯三(化名)只是一个91年的孩子,样子精瘦老实,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被关在看守所。与他同时被抓的,还有二个他的朋友,涉及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这个罪名很有意思,通俗一点来解释就是一群人随意闹事,虽然没有严重的人员伤害,但是造成了社会影响,干扰了社会秩序。(注: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一个傍晚,冯三接受朋友的宴请去参加一个饭局,他跟朋友一起开着小面包车前往,由于餐厅的位置停满了车,他瞅准了一个未开门的商店门口停了下来,因为想着自己去个大半个小时不算太久,加之商店本身又关了门,所以停车也并不在意。 等他回来的时候,他的小面包车前后胎的气都被放了。他一阵恼怒,质问周围的人到底是谁放的气。车前面的小商店开了门,商店老板叉着腰,怒气冲冲:我放的气,你没看到这是我店门口吗?于是双方开始理论,冯三的几个朋友也一并赶到,双方开始由理论变为争执,偶有推搡。店主人是两夫妻,老公一看匆匆跑回店里,拿着开啤酒的开瓶器对着冯三他们一顿乱捅。结果冯三这边二个被捅成了重伤,由于冯三的防卫,店主人夫妻二个略有轻微伤。 事发后,公安将小店男主人抓了起来。不久以后,冯三和朋友二个重伤治愈出院,公安又以寻衅滋事罪把冯三和二个朋友一并抓了。见冯三的时候,他很委屈,他想不明白,汽车胎子被人放了气,人被人捅成了重伤,现在还被关在了看守所。他说他不明白防卫一下都不行,难道只能站着挨打不成。我安慰他,既然你确实没怎么动手,相信法律会公正对待。冯三的寻衅滋事行为报到检察院批捕,最终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存在防卫行为将冯三释放,但其间这30多天的拘留,又算什么呢? 店主人因为把冯三等人均捅成了重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最终他被判了实刑。店主人家里还有妻子,三个待抚养的孩子,而他就因为情绪暴躁放胎气,捅伤人,未来这几年都只能在监狱里度过。如果当初,他容忍了人家无意停车在他门口,如果他当时不那么怒气冲冲,如果他当时没有拿出开瓶器,也许事情会另一个结果。而可爱的我们,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如果。 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微小的行为,却导致了严重的法律后果。冲动有时就是魔鬼,店主人的事也许已经告一段落,可是今天及以后,又有多少个类似店主人之流仍然生活在我们身边,更或许那个他就是我们自己。当你想生气的时候,先冷静一分钟,那些难以忍受的情绪发泄也就变得没那么重要。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退让一小步,才能构成真正的和谐的社会。法律是人们行为的最后一道死守的防线,即使再激动,也别忘记,请务必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