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2-09 10:09) 点击:595 |
1、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获得批准就成为此种股东转让的法定生效要件。 3、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事先将转让事项有关信息通报,并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4、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在通知公司之前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的生效应理解为在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批准该转让且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生效。 5、 另: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有区别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而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发生转移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不生效。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也需要当事人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 咨询热线:13106807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