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用人单位违法解约应支付赔偿金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7-19 08:51) 点击:292 |
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用人单位违法解约应支付赔偿金 【案例】 王某2008年1月入职某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王某工作半年后,因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电子公司的订单急剧减少。公司为减少损失,决定裁减部分员工。为此,2008年7月份公司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收到通知,不服电子公司决定,跟电子公司沟通,以公司违法解约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遭到拒绝。为此,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 【夏燕峰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违法解约并拒付赔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解约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由选择是否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或者劳动合同已经实际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 在本案中,电子公司违法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的规定,电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赔偿金。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HR应对】 1、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遵循法律的规定,否则违法解除将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 2、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并且支付劳动者从解除劳动合同到其恢复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 作者:夏燕峰律师 单位:上海银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1381号28楼D座 电子邮件:xiayanfeng@163.com 电话:139-1872-0343 律师简介: 夏燕峰律师,复旦大学硕士,上海银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公司法、知识产权、合同法、债务重组、融资租赁、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以及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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