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晓飞律师推荐阅读:婚姻纠纷中房产增值的处理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12-25 11:22) 点击:569 |
陶晓飞律师推荐阅读:婚姻纠纷中房产增值的处理 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这样购买商品房的现象,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商品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往往在处理房产时产生的纠纷,现举一个简单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2003年8月份,某甲购买一处房屋,价值22万,其中有8万元贷款。2003年12月甲与乙结婚,婚后二人对8万元共同还贷。后房屋升值到市场价50万。如果甲乙离婚,其房产处理原则:尽管一方婚前的房产仍归个人所有,但该房产在婚后的增值不是因为物价的上涨的原因所致,而是凝聚了另一方的心血和贡献,曾另一方有权享受这种收益。 乙应得的部分:8万元×50%+婚后共同还贷的楼房贷款8万元×增长率×50%=9.092 房产增值率的计算公式: (楼房现价-楼房原价)÷楼房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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