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最新) 序号 项目2013-2014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30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001.4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05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366.7 3 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24 4 国有各行业的平均收入农、林、牧、渔业26700 采矿业 38437 制造业 3056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46059 建筑业 296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16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004 批发和零售业 31074 住宿和餐饮业 24444 金融业 68729 房地产业 317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441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09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63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664 教育 4392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18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10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4117 5 住宿费 4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 15元/人•天 说明: 1、以上第1—4项依据四川省统计局提供的二O一二年统计数据。 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