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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智兴
史智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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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0093112108
  • 资格证号:
  • 地区:福建-福州
  • 手机:13805054126
网站公告
史智兴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大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2004年-2009年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长期协助经办一、二审刑事案件,2009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通过法院五年的工作阅历及刑事办案经验,能正确判断并提出高效的辩护意见,以更好地维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宗旨:为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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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防卫过当与无限防卫的处罚
详细内容 防卫过当与无限防卫的处罚乙是甲的老婆丙的前男友。某天,乙去找丙中发现甲(乙不知道了丙已经结婚了),然后甲与乙发生互殴。其间,甲夺过乙所持尖刀后,持刀猛刺乙的胸部四刀,并扎伤乙右上臂一刀,乙因被伤及肝脏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认为虽然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可是按照第二十条第三款,可以使用“无限防卫”。而且甲发现乙没劲了,他做人工呼吸。 您的想法是真么样?如果甲的行为仍然属于“防卫过当”的话,他还是可以免除处罚吧? 请回答,谢谢!
地区 北京-朝阳区
分类 刑事法律-
询问人 ASK1357188675ijd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甲属于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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