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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智兴
史智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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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0093112108
  • 资格证号:
  • 地区:福建-福州
  • 手机:13805054126
网站公告
史智兴律师,全国优秀律师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厦大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2004年-2009年工作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长期协助经办一、二审刑事案件,2009年从事专职律师执业,通过法院五年的工作阅历及刑事办案经验,能正确判断并提出高效的辩护意见,以更好地维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宗旨:为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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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6月10号我和福州鼓楼的一个二手房东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押一付一,为期6个月,今年12
详细内容 2012年6月10号我和福州鼓楼的一个二手房东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押一付一,为期6个月,今年12月份,合同还未到期的时候,提前一个多月就与房东说,2013年1月10号左右准备搬走,当时她的意思是让我帮忙去58同城登记下找个人租进来,我也好心答应了,以为尽力帮忙找下就行,但是这些天二手房东的意思是必须要找到其他人租进来,才能退还押金的意思,还声称如果没人住进来,我就得继续租,请问这样,租住超过6个月,我们的合同有没有默认续约?(原先合同没有提及)我1月10号搬走,她是不是应该退还押金?
地区 福建-福州
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纠纷
询问人 ASK1356671285nir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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