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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晶,男,上海市六角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2004年律师执业至今,业务领域为: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财税法律服务。qq:153255504,业务联系手机:1366197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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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违法解聘纠纷,帮助劳动者全额胜诉。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6-01 11:33)    点击:404

成功案例:违法解聘纠纷,帮助劳动者全额胜诉。<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写作时间:2008818

作者:古晶律师

 

一、事情是这样子的:

    12008326日,夏先生通过电话预约,当天下午来到我的办公室,原来他在昨日,即2008325日刚刚收到单位的解聘通知书,而他的劳动合同是在2008423日到期,还差一个月就劳动合同到期了,却被单位给解聘了,非常非常的郁闷,据夏先生讲,他半辈子了都是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还从来没受过这样的委屈,心情沉闷不堪。

    2 2006424日,夏先生与某某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07420日,夏先生与餐饮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还是一年,劳动合同截止日为2008423日。夏先生离职前12个月平均收入3800元。

    32008325日,夏先生却收到餐饮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内容为:2008326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工作懒散、工作效率低下、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无法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时常与同事发生激烈冲突,以及2008319日与厨师长冲突,该冲突通过报警处理。

    4、夏先生先是付费委托我代书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回家后,左思右想,一来对自己独自应诉心里七上八下的没底,二来对古律师还是满意的,于是又回头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还是想委托我来代理这个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二、古律师是这样处理的:

1、通过仔细听取夏先生的陈述和审阅夏先生的证据材料,设计了这样的仲裁请求:(1)按照月薪3800元为标准,主张违法解聘的赔偿金五个月工资;(2)要求按照失业保险的待遇,从2008325日起,至用人单位交付退工单、劳动手册之日起,承担失业保险赔偿;(3)要求结清20083月份的工资。具体考虑的思路是:夏先生的劳动合同再过一个月就到期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显然不如要求违法解聘的赔偿金划算。

2、事不宜迟,2008331日我就将申请材料递交到了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时向餐饮公司发律师函,要求尽快办理退工手续,否则将立即向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不依法办理退工手续的违法行为。发律师函后,又专门陪同夏先生来到餐饮公司,经过交涉,餐饮公司很快就办理了退工手续,并结清了3月份工资,餐饮公司主动谈到了补偿事宜,但是差距较大,没有谈妥。不过,拿到了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最起码不影响夏先生再就业了,这还是可喜可贺的。

3、在五月份,具体时间记不起来了,仲裁委组织开庭。餐饮公司聘请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积极抗辩,对我方申请请求全盘否认,并提供了几份证人证言,但遗憾的是开庭时一个证人都没有来,我方当然是因为证人未出庭、而不确认真实性的,整个庭审呈现了一边倒的局势。庭审后三天内,我又趁热打铁交付了一份书面代理意见,然后就静候佳音了。

 

三、最后的裁决结果是这样的:

1、夏先生是一位中西餐都可的厨师,4月中旬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经济待遇都没有低于餐饮公司,不过也没有高出多少。

2、六月底,收到了徐汇区仲裁委的裁决书,裁决支持了夏先生要求违法解聘双倍赔偿的请求,不过对于要求延迟退工的经济赔偿要求因为餐饮公司后来补办了退工手续而没有支持,赔偿金总计五个月的工资:19000元人民币。夏先生完全胜诉了。

3、经夏先生和餐饮公司联系,餐饮公司明确表示不起诉了,要求夏先生也不用过去了,餐饮公司会直接将赔偿金银行汇款给夏先生的,又过了几天,夏先生电话告诉我已经拿到赔偿了,非常感谢我,我也很欣慰,正值炎热夏季,好像吃了一根冰爽的雪糕一样开心。

 

四、事后回想:

1、这起纠纷,归根到底是餐饮公司老板草率和无视法律的后果,夏先生的劳动合同再过一个月就到期了,哪怕餐饮公司叫夏先生在家放假,用一个月工资养着夏先生,等劳动合同到期,不过才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加起来也不过5700元,和裁决的19000元相比还是蛮大差距的,而且公司还背着个仲裁败诉的名声,实在是得不偿失。

2、胜诉的表面理由是:餐饮公司证人不出庭,餐饮公司不能证明解聘合法,导致败诉。其实,即使证人出庭,当庭质证的话,我方也是不担心的,毕竟谎言总是有漏洞可以被抓到、被暴露的,而且证人都是餐饮公司的领导,因为有利害关系而证明力是非常低的。

3、我作为执业律师而言,如果担任餐饮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这样的纠纷,我的建议就是养着夏先生一个月。如果单位老总实在是想强制解聘的话,也会建议回避违纪解除,而采用不胜任工作的解聘理由,并主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替代通知金,按照我的经验,如果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解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劳动者再主张违法解聘,要求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话,是非常有难度的。而用人单位草率行事,在没有一点有分量的证据的情况下,就立即解聘的,劳动者主张违法解聘的话,一般是胜诉把握非常非常大的,这里满口话我不说,这是符合我职业特性的保守点的要求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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