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朋友暂管钥匙 结果自配一把入室盗窃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14 09:19) 点击:693 |
26岁的乐清人金某在大荆镇一家女装店当营业员,和隔壁女装店老板娘冯某关系不错。冯某一直将金某当朋友,甚至有一次将店门钥匙交给她保管。可金某竟趁机配了一把,5次悄悄潜入冯某店里偷窃。5月1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5月份开始,冯某店里频频丢东西,不仅衣服莫明其妙少了一件又一件,连放在店里的BB霜、平板电脑都不见了。有一次,冯某放在店里的600多元现金也不见了。虽然店里频频丢东西,可店门从没有被撬开过。冯某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有一天,冯某看到金某使用的BB霜和她丢失的BB霜很像,因为这款BB霜市场上很少见,所以冯某感到不寻常。可金某说,这款BB霜是她的嫂子给她的。尽管金某不承认,但冯某开始怀疑金某了。 冯某认真回忆,想起去年5月份的一天,她因为急着出去进货,让一名朋友过来帮她看店,因为等不及,她就将店门钥匙交给金某,让金某把钥匙转交给自己的朋友。也正是从那时起,冯某店里的衣服开始丢失。 今年2月份的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冯某发现金某的随身包里有一把钥匙,这钥匙很像自己店门的钥匙。趁金某出去之际,冯某拿金某包里的那把钥匙去开自家的店门,果真可以打开。冯某马上向大荆派出所报案。 金某交代,去年5月份,冯某让她暂时保管钥匙时,她偷偷去配了一把。从去年6月份到今年1月份,金某连续5次潜入冯某的女装店内,窃取一台平板电脑、670余元现金、一瓶BB霜以及10件衣服等。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偷物品总价值2505元。 案发后,相关赃物已被追回并返还给冯某,金某的家属还赔偿冯某3000元。 由于金某归案后认罪态度非常好,被盗财物悉数退赔,且系初犯,法院最后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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