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摩托差点丢命还得被判刑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08 15:42) 点击:58 |
朋友三五小聚,喝点小酒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但如果酒后开车那可就变味了。昨日高邮警方就接连发布了两起酒驾案例,这两位当事人不仅自己受了伤,得不到一分钱赔偿,还得被判刑。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夜间酒后驾车也进入了一年中的高发期。据介绍,近期警方将展开集中整治。 喝了6瓶啤酒 无证驾车把自己撞昏迷了 4月23日晚上6点多,53岁的高邮市送桥居民潘某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无号牌摩托车,和三个朋友到送桥镇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直到夜里9点多钟,四人共喝了三箱啤酒。席间自以为酒量大的潘某,一人就喝了6瓶。 酒足饭饱后,潘某居然迷迷糊糊地跨上自己的无号牌摩托车回家。由于此时潘某醉酒严重,仅行驶了一公里左右,就在一处有十几米宽的马路上,撞上了本镇赵某停在路边的一辆面包车。 事发时潘某昏昏沉沉,几乎没有采取任何减速措施,因此两车的受损程度非常严重,潘某自己也受伤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了几天的抢救之后,他总算苏醒,保住了命。 事后经过警方调查,潘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4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的标准,事故认定书认定潘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昨日记者获悉,目前警方以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潘某进行立案。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酒后驾车重伤 至今不能长时间行走 昨天下午,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检察官、法官依法如期在高邮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开庭审理了殷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案子为何要在交警队审理呢?事情也是与酒有关。 原来,去年12月22日19时25分许,高邮市汉留镇44岁的殷某,驾车去朋友家吃晚饭,席间喝了不少白酒。酒足饭饱之后,他竟无证驾驶自己号牌为苏K2R5XX的二轮摩托车出了门。在由东向西行驶至高邮市汉留镇某冷冻厂门口时,他撞上了堆放在路上的石子,其头部、右肩、手臂着地,后经医院救治,诊断为重伤。 事后,经对殷某抽血送检,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9mg/100ml,事故认定书认定殷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高邮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对其立案侦查。 然而,由于伤势较重,殷某至今不能长时间行走,只能在家服药治疗。考虑到被告人身体受重伤,不便到法院进行庭审,为了确保此案件的顺利开庭,同时发挥宣传教育作用,交警部门经过多方联系后,这才把检察官、法官请来,进行了庭审。 最终,殷某被法院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缓刑6个月。提起自己犯下的过错,他也是懊悔不已。 警方行动 酒驾高发期,将集中整治 “立夏已经过了,人们晚上外出纳凉、相互聚会的机会也较多,聚会中难免要与酒打交道,因此现在也进入了酒驾的高发期。”警方介绍,饮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驾驶车辆,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另外,饮酒后有些人还会出现过激的心理反应,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会做些一反常态的事。事故危害性、对公共安全的危险性非常大。据统计,驾驶员酒后开车,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对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将集中展开对包括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在内的整治行动。“驾驶员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切记开车莫喝酒,酒后莫开车,这样才是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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