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男子利用开锁公司进妹妹家盗窃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07 11:10)    点击:97

 有过前科的冯某找开锁公司的人打开妹妹家房门,入户盗窃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2.4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冯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判过两次刑,2013年1月被释放。法院查明,2013年8月的一天凌晨,冯某趁其妹妹家中无人之机,入户盗窃对方7000元现金、佳能相机两台、耳坠、项链、手表、房产手续、车手续及钥匙等物品,经鉴定物品共计价值1.7万余元。2013年8月22日,冯某被警方抓获。

  据冯某的妹妹陈述,2013年8月19日晚,她出差回到家中发现被盗,没有撬锁痕迹。她怀疑是哥哥冯某所为,因为冯某的户口在她家中,且在她家中住过,但是冯某没有她家钥匙。8月22日晚,冯某让人还她一包东西,其中有车手续及钥匙、驾驶证、项链、耳钉、户口本、房产手续、护照等。

  据冯某供述,他通过开锁公司的人打开妹妹的房屋。盗窃的物品中,佳能相机、手表及耳坠均在典当行典当,烟酒变卖,钱款用于花销。

  冯某的妹妹起初要求依法追究冯某的刑事责任,后又撤回申请,并对哥哥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司法机关不予追究其责任。

  法院认为,冯某已构成盗窃罪,且有犯罪前科,依法应予处罚。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苏义飞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苏义飞律师,苏义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苏义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551870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苏义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肥律师 | 合肥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苏义飞律师主页,您是第4420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