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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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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谎称有”后台“能办事 诈骗141万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05 11:59)    点击:81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共同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林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1年7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林某夫妇打着与某市机关干部是兄妹亲戚的旗号,以能通过该干部为被害人李某(化名)及其亲戚安排工作、申请补贴、提高拆迁赔偿为由,以该干部的名义先后多次骗取李某等三名被害人“办事”、“疏通关系”等费用共计141万元。所得赃款被两被告人用于购买轿车、购买房屋、日常家庭消费等。案发后,两被告人退还给各被害人部分赃款。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林某自愿认罪,被告人陈某辩称,自己没有参与向被害人要钱,是在事后才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

  五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托关系为他人“办事”为由,向被害人收取“办事费用”,并将收取“费用”挥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共同骗取各被害人现金共计14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均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陈某、林某退还部分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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