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西樵除夕杀人案二审 兄弟上诉否认"故意杀人"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25 10:57)    点击:68

今日上午10时,省高院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二审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三名被告人郭伟健、郭伟强、郭文伙被法警带进法庭。记者留意到,三人并未身穿囚服,原、被告家属也一早从西樵赶来,出于安全考虑,法庭将双方家属分别安排在两旁旁听席上,并出动大批法警维持秩序。

一审判决认定,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上午9时,郭伟强在西樵大同完美村北巷住宅区贴春联时,与被害人郭潮登因相邻土地问题发生口角争执,后双方打电话邀各自亲属到场。 争执期间,郭伟健、郭伟强分别持刀先后刺中郭潮亮、郭潮康、郭潮基、郭潮登等人胸部、腰部,之后郭文伙也持刀冲入。其中,郭潮康、郭潮亮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郭伟建等3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郭伟强是案件的引发者及纠集者,郭伟建持刀杀害二人,均是主犯。法院一审判处郭伟建死刑,判处郭伟强无期徒刑,判处郭文活有期徒刑三年。

对于一审判决,受害人家属和郭伟健、郭伟强及郭文伙均不认同,受害人家属曾尝试申请抗诉,而郭伟健、郭伟强及郭文伙则提起上诉。

今日庭审中,作为第一被告的郭伟健坚称,自己没有捅两名死者,其从厨房持水果刀冲出来后,就被对方摁倒在地,只捅伤了郭潮基,他本人的手指也被划伤。事发后,他已将水果刀交给警察。

至于大哥郭伟强则认为,他们不是故意杀人,只算是故意伤害。郭伟强称,他们没有杀人动机,两家是邻居又是亲戚,没有深仇大恨,只是因为邻里纠纷引起不和,他不可能因 此就去杀人。他还坚称,两名死者均是被他捅中。

检方对此回应,被告一方在有民警在现场的情况下,仍持刀冲出,且在民警鸣枪示警之后,仍持刀刺向受害人,并导致两死两伤后果,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苏义飞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苏义飞律师,苏义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苏义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551870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苏义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肥律师 | 合肥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苏义飞律师主页,您是第3688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