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偶遇友人以借电瓶车为名诈骗被拘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24 11:39) 点击:127 |
4月21日,从保定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获悉,该市一男子与友人偶遇,见对方电动车不错,心生占为己有主意,以“借”为名骗走对方电动车,终被警方抓获。 据警方介绍,该市22岁青年王建明2014年10月份到某商城应聘销售员,工作中其结识一名叫刘明华的同事,二人成为朋友。两月后,王建明辞职走人。 2014年12月,刘明华下班后碰到王建明,二人寒暄过后,王建明借用刘明华手机打了一通电话,随后,便声称有急事要借用其电动车,刘明华欣然同意。但两天后,刘明华在与王建明联系时,其非但没有接听电话,反而在此后更换了手机号码。刘明华明白受骗了。 2015年4月19日晚9时,刘明华无意中见到王建明,并跟踪发现其住址后,便立即报警。保定南市区焦庄派出所接报后,将王建明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王建明交代了当日看到刘明华电动自行车想占为己,之后编造理由诈骗电动自行车又将车辆变卖,得赃款六百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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