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助软件“偷盗”公民信息 被公诉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23 11:48) 点击:60 |
“接到一声响来电,拨过去话费就没了。”“经常接到推销保险和房子的陌生电话。”“QQ号码被盗,请大家不要相信任何汇款信息。”生活中,不少职工都遇到过这类事件。近日,石家庄市桥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案件。案件中,被告人陈某通过一款软件,获得上百万条个人信息,通过与他人互换,掌握的个人信息条数超过200万。个人信息关系到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分子怎么会轻易获得? ■“神奇”软件 引诱90后走向犯罪 陈某,1992年9月出生,保定市唐县人,小学文化,之前一直在北京一家公司从事电话销售工作,去年11月来石家庄打工。同年12月8日16时许,他在石家庄市南小街与中山西路交叉口处的一家快餐店内向他人贩卖个人信息,被民警当场抓获。 桥西区检察院检察员许志磊对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指控,陈某低头认罪,并交代了整个犯罪过程。 质证过程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陈某被抓获时,随身携带的U盘中储存的2130122条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中竟然包括4.9万余条股民资料,1.5万余条企业法人、经理人信息,以及86万条小区业主信息。更令人惊讶的是,4.9万余条股民资料中,除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外,还有个人存款记录。陈某出售这些信息时每条标价0.07元,自称卖了两次获利400元。 据陈某介绍,他在网上下载一款软件,输入一个号段,例如139,系统便自动生出一万个归属地为全国各地的个人手机号码,他将这些号码复制导入WORD文档,利用这些“资源”与一些电话销售公司进行“资源”互换,积累的“资源”越来越多。他在自己的QQ上打出“专业资源整合,资源互换,打造石家庄最专业的资源平台”这一广告语,吸引客户的注意。 “有一次一个做贷款的朋友想要些‘资源’,我便给了他1万条个人信息。”陈某说,他利用存储的这些个人信息从事电话推销工作,后来因手头紧张开始贩卖。线上谈好价格,电话联系约定地点,线下交易。一次交易中,陈某以每条7分钱的价格卖给一个客户4500-6000条个人信息;另一次交易中,他按照每条2分钱的价格出售。两次交易总共获利400元。 ■电销公司成个人信息聚集地 陈某接受记者采访时,揭露了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全过程。据他介绍,电话销售行业有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特殊”途径,电销公司之间再进行“资源”互换,聚集起来的个人信息就会越来越多。 陈某说,对于电话销售公司而言,谁拥有了客户资源,谁就有可能拥有受众市场,房产、培训、家装、保险、融资、贷款等很多行业都需要这些客户资料。正是这种市场需求刺激着人们从一些单位或着商家手中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 陈某坦言,获取个人信息如同滚雪球一样,将自己手中的“资源”与同行进行交换,以获得更多的“资源”。“起初在北京电话销售公司工作时,看到经理经常提供新的‘资源’,当时感觉很好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新‘资源’大多是通过与其他电话销售公司互换得来。” 据陈某介绍,电销公司会从一些拥有个人注册信息资料的网络公司购买“资源”,也会从一些单位掌握客户个人信息的从业人员手中购买。陈某从网上查资料得知,确实有些网站因为存在漏洞,被黑客利用后,造成大规模的个人隐私资料被窃取。在陈某掌握的“资源”中,有些是图片形式的单位内部通讯录,这就可能是个别能接触到个人隐私信息的单位从业人员为牟取利益而泄露出来的。” 陈某还说,石家庄电话销售公司有很多家,他用了5个QQ号与这些公司进行信息互换,才获得了这些“资源”,“其实我所掌握的信息中,也只有几万信息是有效的个人信息,我当时也是想拿着它找一份电话销售工作,根本没有想着出售获利。”对于自己的罪行行为,陈某深表悔恨,称之前根本没有意识到会触犯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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