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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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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9岁小伙子无证醉驾摩托车肇事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17 17:48)    点击:63
4月12日,年仅19岁的四川籍小伙子罗某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在三乡镇肇事,致自己和对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当天,罗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期满后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凌晨2时10分许,一辆粤J3L×××号牌摩托车由三乡前陇往古鹤方向行驶途中,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三乡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当即赶赴现场处置。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的摩托车驾驶人罗某一身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01mg/100ml,超过醉酒驾车标准。民警随后将罗某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送往医院抽血、治疗。
经查,罗某来自四川剑阁县,现年19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粤J3L×××号牌摩托车也无任何相关资料。据罗某交代,事发当晚,他到三乡某KTV 为朋友庆祝生日,其间喝了四五罐啤酒,之后驾驶摩托车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车祸。

当天,三乡交警大队依法对罗某处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期满后,罗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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