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尾随独行女性抢劫并猥亵 两罪并罚获刑六年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11 10:07) 点击:39 |
利用夜色作掩护,多次尾随独行女性实施抢劫和猥亵行为。近日,巴州区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追缴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所得赃款1000元,发还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张某某作案使用的苹果4S手机一部、水果刀一把予以没收。 2012年11月8日晚9时许,被告张某某窜至巴州区米面厂附近时尾随赵某上一居民楼,在楼梯处张某某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并射精在被害人赵某当时穿的丝袜上。 2014年3月2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某窜至巴州区川剧团附近时遇见李某独自一人,并尾随至一楼道时,采取持刀威胁的方式抢走李某现金1000余元,并对李某实施猥亵,后对被害人的身份证和下身裆部拍照。 2014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步行至巴州区东华宾馆时遇见独自一人的高某,后尾随高某至巴州区某小区内时,用胁迫的方式抢走现金1000元,并对被害人高某实施猥亵,后对被害人的身份证和下身裆部拍照。 巴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语言胁迫、持刀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某语言胁迫、持刀威胁手段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审理中,被告人张某某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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