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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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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朋友醉驾他人车 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也担责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06 11:09)    点击:90

   明知他人醉酒还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担责?3月27日,经广饶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车主杨某承担了30%的赔偿责任。

  2014年4月15日晚上,于某参加同学聚会喝了不少白酒。散席后于某提出借杨某的车送大家回家。虽然明知于某喝醉了,但碍于朋友的面子,杨某还是将车借给了于某驾驶。但没想到于某驾车送人回家的途中发生车祸。经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认定,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于某和杨某被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醉酒驾车送人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杨某在明知于某饮用了大量白酒,且具有明显醉酒状态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借给他驾驶,存在一定过错,依法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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