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夫妻将哥哥买的“嫂子”从云南转卖到广东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4-05 09:47)    点击:61

     将哥哥买的“嫂子”从云南转卖到广东,事后收取哥哥2000元报酬,在江门恩平打工的一对云南夫妻近日在恩平市法院受审。法院认定两人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判处主犯方某花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000元,从犯黄某有期徒刑2年,并罚金2000元,缓刑3年。

  从广东买来老婆又卖回广东

  该案被害人薛某是广东人,2013年,方某花的哥哥从人贩子手中将其买下,带回云南当老婆。两人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方某花的哥哥发现薛某经常神志不清,且经常生病,医治很久未好转,就起了将薛某再次转卖的念头。20131226日晚,哥哥打电话给在恩平市打工的妹妹方某花,讲了薛某的情况,要妹妹帮忙寻找买家。方某花答应了兄长的请求,就在身边工友中物色人选,并告知一起工作且为单身的工友邓某。邓某愿以15000元的价格买来作老婆。

  201413日,方某将薛某从云南带至广东,妹妹方某花及其丈夫黄某将薛某带到了恩平,见面后邓某当场将15000元给了方某花夫妻。事后两人将钱交给了哥哥方某,方某从中拿出2000元作为他们的报酬。

  接手者报警,警方将二人抓获

  邓某买回薛某后,发现对方头脑不正常,3天后报警。公安民警在邓某的带领下将涉嫌拐卖妇女的方某花夫妇二人抓获。恩平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花、黄某均已构成拐卖妇女罪。本案中方某花起主要作用,黄某起次要作用。因两人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两人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苏义飞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苏义飞律师,苏义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苏义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551870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苏义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肥律师 | 合肥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苏义飞律师主页,您是第3688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