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女子拔罐时被烫伤 美容院被判赔偿九千余元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29 09:23)    点击:39

      90后女孩小樱(化名)在美容中心做经络拔罐过程中,因美容师操作不当被烫伤。而美容中心以拔罐非其经营项目拒赔。小樱遂将美容中心经营者诉至房山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美容中心经营者赔偿小樱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00余元。

  庭审时,美容中心经营者认为,自己已承担小樱的住院费用,且多次去看望小樱,已经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美容中心没有经络拔罐的项目,小樱所接受的该项服务系美容师的个人行为,故不同意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樱在美容中心接受服务时受伤,美容中心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美容中心经营者认为应由其雇佣的服务人员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苏义飞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苏义飞律师,苏义飞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苏义飞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5518709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苏义飞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肥律师 | 合肥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苏义飞律师主页,您是第3691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