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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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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男子街头抢劫孕妇2800元获刑9个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25 10:44)    点击:44

无业男子牛某抢夺孕妇手包,涉及财物金额2800余元。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3月22日下午4时许,牛某走在通州区梨园地区一个十字路口,看到两名女子缓慢行走,其中一名20多岁的女子李某手拿一个手包。那段时间,牛某找工作不顺利,租房也缺钱,心生歹意想抢点钱。他趁李某不备,抢夺对方手包后逃跑。李某是一名孕妇,手包被抢后她考虑自己的身体没有追,与她同行的朋友追赶牛某,并呼喊路人帮忙。

  牛某一路跑回了暂住地,并将包内现金720元、价值2100元的三星牌手机、内有44.9元的公交卡拿出后将包丢弃。一名路人开车跟着牛某,确定其住处后报警。警察赶到将牛某抓获。上述现金、手机及公交卡已起获发还给李某。

  受审时,牛某认罪,他称自己当时没有看出来李某是孕妇,对李某表示歉意。

  法院认为,牛某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鉴于牛某认罪、悔罪,所抢夺财物已发还,依法可从轻处罚。牛某抢夺怀孕妇女的财物,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来源: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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