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原政协主席杨跃国被判处无期徒刑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22 09:44) 点击:25 |
13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原 政协主席 杨跃国 贪污、贿赂公开宣判,判决 杨跃国 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 杨跃国 在担任中共盈江县委书记、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项目协调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云南嘉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瑞丽市捷安物流中心、瑞丽市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及王成钢等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120.4万元人民币。2012年8月, 杨跃国 因怕罪行败露,退还段明辉、王岳明、汤小平、杨彪4人部分贿赂款400万元人民币。2013年3月,其又退还部分贿赂款925.82万元人民币。 2012年2月, 杨跃国 利用担任中共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通过中共瑞丽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戴邴仕,安排市接待办主任金剑使用公款为其购买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翡翠饰品,非法占为己有,用于私人事务。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认为, 杨跃国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20.4万元人民币,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此外,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公共财物,还构成贪污罪。被告人 杨跃国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 贪污数额 巨大,应予以严惩,但鉴于本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被追回,且 杨跃国 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并如实供述了同种余罪,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 杨跃国 口头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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