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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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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1名养殖户诉康菲石油污染案开庭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7 11:06)    点击:45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2014年12月9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栾树海、刘明炜等21名养殖户诉被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现在庭审还没有结束。在上午的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请求两个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养殖损失共计人民币141,504,717元,同时连带赔偿原告鉴定费人民币703万元,诉讼费用要求由两个被告来承担。

事实理由是:21名原告在河北省乐亭县海域从事海参养殖。2011年6月,两个被告所处的“蓬莱19-3油田”B平台和C平台发生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湾发生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由于两个被告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溢油事故,导致原告误将混有油污的海水纳入到海参养殖池,为此21名原告请求赔偿并要求两个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在答辩环节,康菲公司表示,21名原告没有取得养殖证,而且他们的主体资格是不适合的,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该事故对其养殖区域造成污染,同时21名原告的诉请标准远超行政调解中补偿的标准。

来源:    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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