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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合肥知名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0810902970),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合肥分公司法律顾问,新安房产砍价联盟法律顾问,合肥天韵鞋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合肥市浩森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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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网络招嫖卖淫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14 10:12)    点击:60
稿件来源: 西部网 发布时间:2014-11-27 09:55:09

为了轻松赚钱,17岁的少女小梅(化名)在QQ上与各类男子搭讪,然后进行卖淫活动。近日,眉县公安局将小梅和一嫖娼男子抓获。

2014年11月24日晚,眉县城关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时,在眉县县城一宾馆查获疑似卖淫嫖娼交易,在一个房间内有一中年男子和一年轻女性,两人自称处对象,但年龄悬殊。两人回答民警询问时神色可疑,民警遂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经民警询问得知,宾馆内的女子小梅今年17岁,小学文化程度,铜川人,暂住西安,一直靠打工为生。可是,仅靠打工挣的钱根本满足不了她的虚荣心,生活中的高消费使得她对金钱的需求越来越高,于是,她开始寻找可以轻松快速赚钱的“工作”。最终,小梅决定出卖肉体来挣钱。

今年开始,她用QQ在网上与各类男子搭讪,11月中旬,她在网络上联系上了44岁的韩某。两人“一拍即合”,约好见面。韩某因生意关系暂住眉县,11月24日,两人谈好了500元的价格,当天小梅从西安乘车至眉县,在眉县一宾馆,二人发生关系后被民警抓获。

目前,小梅与韩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来源:     合肥律师        www.055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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