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申请约见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承办法官纪实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1-08-25 10:01) 点击:510 |
孙中伟律师 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死刑辩护研究中心 首席研究员 TEL:13371700148 010-65221448(摘自孙中伟:《北漂律师日记》之《我为死囚辩护》) 题记:不少同行经常抱怨、同时不少媒体也时有报道:说死刑复核程序不透明、不公开。说死刑复核律师无法见到死刑复核承办法官,无法会见到死刑犯本人等问题。孙中伟律师以他本人所亲身经历的约见法官纪实,记录下孙中伟律师为争取律师的权利所做的努力。 之前孙中伟律师与最高高院刑一庭内勤办公室联系过,确定了陈阳(化名)故意杀人一案已到了刑一庭。孙中伟律师希望申请能在位于北花市大街9号的死刑复核大楼里约见到承办法官,因为这样能比较方便律师、也能节省律师大量的时间,毕竟刑三庭的案件这一年多以来基本上都能顺利在死刑大楼里约见到承办法官,刑四庭的有些案件律师也在死刑大楼的楼下传达室里约见法官。但刑一庭办公室人员明确表示:只能到申诉立案大厅的信访接待室申请约见,不能在死刑复核大楼约见,别无他法。 早上约9点,孙中伟律师带上相关手续材料来到了们于南四环肖村河桥西北角的小红门乡红寺村的申诉立案大厅。在进大门时首次看到在原来的出口处立了一个“律师通道”的指示牌,意味着律师不用再象过去一样夹杂在上访户着要从捅挤的入口处排很少时间的队通过安检才能进入大厅。孙中伟律师直接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就从“律师通道”进去了,也不再需要安检。这点是最高法院做得还比较人性化的地方,也让孙中伟律师感到了律师的职业优越感及自豪感。这也是王胜俊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孙中伟律师切身感受到为律师所做的又一实际好处。 进入上访大厅,孙中伟律师熟练地到“领表窗口”领到了一张《来访登记表》,这次又发现《来访登记表》和过去的不太一样,换了新的格式。对律师倒是关系不太,几分钟就讯速填好了。可是这可能这表一换,不少文化不高的老上访户又不知道如何填表了,也又方便了在大厅里以帮上访户填表为业的“黑”律师,还有位“黑”律师讯速走过来问孙中伟律师是否需要帮忙填表,当他突然发现孙中伟是律师时,他就不好意思地走了。另外,上访大厅时还帖了新的告示:上访登记的周期由过去的一个月变为二个月,就是过去上访户每一个月可以来访登记一次,现在调整为每二个月才能来登记一次。因此,孙中伟律师也明显感觉到现在上访大厅里的上访户比过去少了不少,这可能与孙中伟律师今天来是周五同时又是月底有一定关系吧。 填完表来到登记交表窗口,仅有一位穿着有些脏也有旧的男士排在孙中伟律师前面正在办理登记,坐在里面的那位穿着法官短袖衫制服的女孩向孙中伟律师示意让他把表和材料递进去。她讯速在电脑上做好登记后就看她开始打电话,凭经验孙中伟律师知道她是在和刑一庭联系来接待他们的事。她的完电话后放下电话告诉他们,“你们二位稍等那边回电话,你们二位的案件都是在刑一庭,一起稍等那边回电话吧。”这时孙中伟律师注意到排在他前面的这位男士,孙中伟律师凭经验感觉到认为他是来上访的死刑犯家属。孙中伟律师问他是不是被告人家属,想看能不能顺便帮上他,他说他也是律师,他是来自XX省的一名律师。 但孙中伟律师没有想到他是律师不仅仅看他满身油污、更主要的是看到这位律师根本就没有带公文包,身上也没有拿着卷宗档案之类的文件,他脚上踩着一双塑料拖鞋。手上就拿着卷成一圈的几张纸。真的,孙中伟律师很为死刑复核律师同行心痛,他还说他来之前和刑一庭的法官约过,法官说今天周五有空,孙中伟律师想:如果这位律师同行见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法官时是不是准备把他手里圈成一圈的那几张纸交给法官就算他的律师书面意见了吧?!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律师同行就不要再抱怨我们律师没有地位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是要靠我们每位律师的一言一行去努力塑造的。 很快,里面那位法官接电话后告诉我们,今天上午是明确不可能接待我们了,至于下午是否能安排车过来现在就不能确定了,叫我们下午再过来等吧。孙中伟律师想,现在才上午9点多钟,要 我们下午再来等,并且下午是否能接待我们还不能确定,并且是周末,感觉可能下午能来接待我们的可能性不大。孙中伟律师就问里面的那位女法官,是否可以先回律师所,如果下午确定可以接待我们后电话通知再及时赶过来。那位女法官说,不行,只能让我们下午再来等。 于是,孙中伟律师就和那地方律师同行离开了上访大楼。可能很多律师此时就会就此认命了。可孙中伟律师于心不甘,他想浪费下午一天的时间来等也不一定会有结果,于是将电话打到刑一庭内勤办公室,孙中伟律师说:“我是王阳(化名)故意杀人案的律师,刚在信访接待室申请约见承办法官,但说上午没有车过来接待,问下午是否可以确定是否能来?”对方说现在确定不了,要等中午才能知道有辆车是否回来,如果那辆车中午回来就可以过南四环来接待我们律师。 孙中伟律师想,那如果法官有时间,可以上午或下午赶到他们死刑大楼办公室约见承办法官,对方说,“我们过去没有在办公大楼内接待过律师,我们都只能在信访接待室接见律师。”孙中伟律师说:“我就在死刑大楼内约见过刑三、刑四庭的承办法官,这样的话也能节省法官的时间。”对方可能经受不住孙中伟律师的“纠缠”,可能也考虑到他说的有一点道理,如果在办公楼内接待律师可以节省法官不少的时间。他答应请求领导,叫孙中伟律师10分钟再打电话过去。 当孙中伟律师10分钟再次打电话过去时,对方很干脆地告诉他承办法官表示上午可以接待他,叫他上午就赶过去,孙中伟律师看看表正好10点钟,对方说如果不堵车正常情况下开车大约40分钟可以到死刑大楼,初步约在11点接待他。这时孙中伟律师想到通知那位地方律师一起去,但是我们相互没有留电话无法通知到他,孙中伟律师迅速开上车赶住北花市大街。路上还真遇到一段堵车,10点50分孙中伟律师赶到了死刑大楼。 11点正,在死刑大楼的一层法庭里,刑一庭的死刑复核法官认真接待了孙中伟律师。我向他们递交了书面律师意见并当面陈述了本案中不应核准死刑的意见。 二位接待孙中伟律师的法官告诉他,这是他们三年多来第一次在办公大楼内接待律师,这样确实比较方便,不用花很多时间安排车去南四环接待律师。是啊,这样也比较方便律师,但这小小的一点改变就需要律师的不断争取才能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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