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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法律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0-24 18:25)    点击: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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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一种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第二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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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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