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有哪些规定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30 10:37) 点击:635 |
国家对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有哪些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咨询: 您好,国家对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乡镇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有效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对危害职工安全的事故隐患,应当限期解决或者停产整顿。严禁管理者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生产伤亡事故,应当采取积极抢救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法律知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 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 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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