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论述之四:工伤与侵权竞合应如何赔偿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4-07 16:57) 点击:238 |
工伤论述之四:工伤与侵权竞合应如何赔偿 什么是工伤事故与侵权行为的竞合?发生了工伤事故和侵权行为的竞合应如何赔偿、处理?本文将通过以下案例说明该问题。 一、案例简介 事发时,工人刘某某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单位进行工作,属于因工而亡。肇事司机是直接导致刘某某身亡的侵权人,应负事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故此,本案发生了工伤事故与侵权行为竞合的法律问题。 二、什么是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以下项目:医疗费、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特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什么是侵权行为? 本文所解释的侵权行为单指的是人身侵权行为,比如: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故意伤害等。 五:侵权行为赔偿的项目。 依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主要赔偿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六、工伤与侵权的竞合应如何处理? 工伤事故和侵权行为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赔偿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完全不同,故此赔偿的项目及数额也不相同。比如:因侵权致人残疾的可以给付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工伤事故则不能给付。侵权行为的受害人还区分农民和非农民的赔偿标准,工伤事故则不区分。 如发生工伤与侵权的竞合时,当事人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侵权行为的赔偿。但是,医疗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等需凭相关票据给予一次赔偿的费用当事人只能主张一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宋云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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