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涛:杨在新被失踪,刑诉法第73条提前应验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3-20 16:07) 点击:177 |
谭敏涛:杨在新被失踪,刑诉法第73条提前应验2012-3-20 1:31:39 杨在新律师被秘密关押已成事实。19日下午,杨在新家属再次见到海城区承办检察官。得到的消息是杨在新确已从看守所释放,但又交由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执行地点保密。杨家属要求会见遭拒。杨在新到底被关何处现仍不得而知。其人身安全堪忧。请求北海各界予以关注,如有消息请及时告知。致谢。 杨在新律师被失踪,刑诉法第73条提前应验 文/谭敏涛 3月14日,杨在新律师的侦查期限届满,15日,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前往北海市第一看守所,向杨在新宣布了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的决定,并制作相关笔录后返回。接连几天,杨在新律师的妻子黄仲琰不停奔波于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和北海市检察院海城检察院,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杨在新律师下落。距今天(3月19日),杨在新律师被失踪已过去了五天时间。 而这,又是共和国历史上新一起律师遭遇被失踪事件。今年年初,在我总结的《2011年度中国律师界“十大伤不起”》一文中,我详细列举了2011年遭遇被失踪的多数律师的悲惨境遇。不曾想到,2012年,杨在新律师成为本年度第一位伤不起的被失踪律师。原本,北海案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接着演变为抓律师案,然后,变为律师维权案。而现在,一起律师维权案演变为律师失踪事件,一起举国关注的律师权利保障案异化为律师自由无从保障事件,面对杨在新律师无端遭遇被失踪,面对北海肆无忌惮的违法行径,面对刑诉法第73条提前在北海应验,你我当责无旁贷,理应声讨和抨击,毕竟,杨在新律师的今天或许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明天。 从去年北海案受到媒体广泛报道,到北海律师团成员受到公众赞扬,到今天杨在新律师遭遇被失踪。北海案,看来远远不会就此结束,杨在新律师的重获自由还需时日,而我们的抗争还得持续,我们的呐喊还得骤起,我们的声讨还得延续——杨在新律师,你到底人在哪里?杨在新律师,你知道你是刑诉法第73条的受害者吗?杨再新律师,我们一直在寻找你的下落并不舍围观? 而自北海检察院对杨在新律师变更强制措施后,我实在不敢相信,杨在新律师会无故失踪?难道刑诉法73条在此提前实施并生效吗?难道杨在新律师没有无固定住处,是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吗?难道杨在新律师被监视居住无法通知家属吗?难道杨在新律师的辩护律师都无权知道他的下落吗?一位律师都能无缘无故失踪,更何况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何以保障?眼看北海案将要复庭,但杨在新律师却遭遇“被失踪”, 这难道就是刑诉法第73条在北海的应验和检验吗? 之前,我一再强调,冤案就是冤案,永远更改不了,错案就是错案,永远抵消不了,假案就是假案,永远证实不了。北海案发展至今,我之前还一直心存侥幸,残存的良知可以唤醒那些沉睡的违法者。我把你们看做人,是想你们能做点人事——不要让无辜者含冤入狱;我把你们看做良知之人,是想你们还残存良知——不要让公民权益屡被侵犯;我把你们看做觉醒之人,是想你们还有人性——面对权力的疯狂自己可以选择退让或制止,但现在,杨在新律师被失踪,我对你们已彻底失望。 而围观北海案的人们,千万别以为这仅是一起律师失踪事件,千万别以为杨在新律师的自由与你无关,千万别以为律师权利保障仅是律师之事。今天杨在新律师遭遇失踪,明天,任何人都可能被失踪;今天,杨在新律师失去自由,明天,任何人都难有自由保障可言;今天,律师权益保障岌岌可危,明天,当你站在被告席上喊冤时,你的律师却已失去自由之身再难为你辩护。 一位律师被失踪时你没有关注,多位公民被失踪时你依然保持沉默,更多公民被失踪时你依旧认为与自己何干?当有一天,你深陷被失踪之列,并愤慨的认为自己享有人身自由,而且据理力争,那时,再没人为你说话,也没人为你辩护,更没人为你发声,那时的你感到无助和悲凉,但却为时已晚,因为你曾经坚定地认为,律师或公民被失踪与己无关?! 所以,知晓或是关注刑诉法第73条的人们,秘捕条款虽已通过,但我们还可以防止它乱用;秘捕条款虽会生效,但我们还可以力促它力争保障人权;秘捕条款虽大有滥用之嫌,但我们还可以尽量让它少用或是不用。那就让我们从杨在新律师的被失踪开始,让我们不舍围观和呐喊,让我们不停声讨和抨击,让我们不断发声和追问——杨在新律师——你到底在哪里?杨在新律师——我们一直在找你?杨在新律师——刑诉法第73条不应适用于你,更不应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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