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宋建海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1-01-15 16:56)    点击:1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20101216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1216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1231起施行。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遵义县中山中学被终止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组织清算的请示》((2010)黔高研请字第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组织民办学校破产清算,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宋建海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宋建海律师,宋建海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宋建海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6390078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宋建海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岛律师 | 青岛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宋建海律师主页,您是第15556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