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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长贵律师,1973年生,具有会计学、法学双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取得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格。十年大型外资企业财务

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经验,精通企业财务管理及税务规划。2004年起专注于公司法律控制及风险预防工作,能够将财税与法律有机结合,为公司提供内控体系建立

、商业风险规避、企业改制、诉讼代理、法律顾问等精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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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主要有: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众人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尚雅投资有限公司、祥舜信息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秦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十瀚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重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博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合盘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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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外资企业设立、改制及清算业务;
     重大投资项目的谈判、重要合同的草拟审定业务;
     民商事法律诉讼、仲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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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我转让股权怎么办?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12-17 13:31)    点击:55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打算把自己所持的股权转让,再投资别的领域。但公司的几个股东都不愿意购买我的股权,也不同意我将股权转让给别人,我该怎么解决?公司其他股东不同意我转让股权怎么办?


答: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您可以对照上述规定,通过书面的形式把对外转让股权的意向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根据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以后作出的反应,来实现自己转让股权的目的。

来源:商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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