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状告不孝儿子儿媳我大哥(有两次记录在案和多次未记录在案的前科)几次殴打父母,并和嫂子经常辱骂父母,且于十月份殴打我二哥使其头部受伤住院,二哥本应做伤情鉴定,但在父母恳求下,我和二哥同意在警察局签订和解同意书。大哥威胁父母给他首付买房,并和父母签署还款协议书,内容大致如下:同意放弃父母现居住所的房产继承权,贷款由父母还,并同意使用嫂子公积金,还款不清,协议无效。。但其事后反悔,不准父母使用公积金,并几次在家里闹事。母亲忍无可忍报警,警察介入调解。请问:1,父母能否上告法院,请求让他自己还款,并索要赡养费? 2,在上次已经签订和解意向书的的前提下,能否要求警察局以殴打我二哥并致其受伤为由要求对我大哥进行刑事拘留? 3,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使其不能接近我父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