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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丁浩
范丁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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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504200710581530
  • 资格证号:139869120177
  • 地区:福建-三明
  • 手机:189509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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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房产继承
详细内容 房产继承法院依法己判我继承父母房产三分之二,可其他几位当事人不肯到房产所办理过户手续,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遭拒绝,我要求桉物权法分割、拍卖,当事法官又说不行,问法院那我的权益怎样维护,法官又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院是为民解决问题、困难、国家有法律、法规!为民解难,我现在真不知该怎么办?物权法!不是国家法规吗?不能按物权法执行吗?望各位能人给指明解决问题的办法!谢谢!
地区 福建-三明
分类 民事法律-遗产继承
询问人 ASK1410966224syq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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