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办?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是陕西西安人,西安印刷学院以政府允许在民间借贷发展为准在民间借贷了,而且合同也很清楚写了还款日期以及所该付的利息等,加之那时法人以著名企业家等身份在各个媒体频繁出镜,所以很多人都相信了,也都借款给了西安印刷学院,现在还款日期到了,那个法人却在大家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原校区改建为养老院,并不履行合同还款,却要求大家去更换新的合同,据说新的合同上只写了还本金,而且是分五年期限还。还强调没还期间不可以去原校区也就是现在的养老院找麻烦,如有这样行为将在借款中扣除补偿。目前一些人抱着能收回来本金的目的更换了合同,一些人担心换了合同依然得不到保障而没换合同。您是律师,我想听听您的看法,看看这件事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合同是否可以换? |